枋寮鄉樂樂等5場養雞場違法未改善 屏縣府完成程序依法廢照

枋寮鄉樂樂等5間養雞場因違反畜牧法,屏東縣政府依畜牧法裁罰三次,仍未改善,12月11日發文廢止登記及註銷樂樂等5間養雞場的畜牧場登記證。縣府強調,一切依法行政,不隨政治因素起舞,希望外界勿再紛擾,還給枋寮鄉親安寧生活。

縣府指出,縣府對於樂樂養雞場的態度、標準與全縣其他3300多場畜牧場一致,從沒有因為背後經營者的身份或是某些特定政治人物的咆哮、聲量而有所改變。縣府對於枋寮鄉親的生活感同身受,但縣府身為行政機關,必須完備法令、周全程序,不能影響任何人的權益,雖然過程當中遭受許多誤解與政治攻擊,但縣府願意承擔,更希望公共政策能回到行政、法令的討論,而非一昧以政治角度獲取利益。

縣府表示,台灣民主,更是有典章制度的法治國家,很遺憾在樂樂養雞場撤照過程當中,有特定政治人物只憑其個人好惡與政治目的不斷對縣府團隊潑髒水,企圖做不當的政治連結。縣府秉於行政中立、依法行政、完備程序等三原則,絕不介入政黨之爭,也不會陷入個人政治秀場的配角。

縣府農業處指出,縣府於今年7月22日收到枋寮鄉公所所送初審公文,隔日旋即由農業、城鄉、環保、水利及警察等相關單位前往樂樂等養雞場,就枋寮鄉公所初審結果進行複審會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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